进口化妆品报关报检清关流程程序注意事项之批文
二.申报阶段所需材料:
11.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1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1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14.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1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说明、包装图、包装翻译、保证书);
16.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17.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需要译文公证);
18.使用的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9.如果国外化妆品企业是委托加工(OEM)的,应当提供:
1)委托生产工厂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GMP证书原件,需公证;
2)委托加工协议,均为原件,需公证
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关税率:
1、唇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较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2、眼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较惠国关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3、指(趾)甲用化妆品普通关税率为150%,较惠国关税率为15%,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4、其它用化妆品根据具体类别不同普通关税率为150%,较惠国进口关税税率由6.5%-15%不等。
二、增值税率为17%。
三、消费税率为30%。
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
2.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3.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
4.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申报周期4-5个月(普通类)6-7个月(特殊类,美乳和育发除外)美乳8个月,育发8到9个月
化妆品进口报关所需文件:PACKING LIST、INVOICE 、贸易合同
1.原产地证
2.自由销售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
5.中文标签 (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
6.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
7.卫生证书
8.产品图片
9.样品
8、进口化妆品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